请问通过讲座形式开展的教育服务,增值税有优惠政策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增值税,增值税政策[详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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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落实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部署,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上海青少年”,指本市14-35周岁常住人口。 上海市,青少年发展规划[详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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