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 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 保险的投保人是受益人吗,保险受益权,保险受益权的变动,保险受益人默认是指谁,残疾人养老保险新政策,买保险受益人是谁,人身保险受益人由谁指定,受益人从保险角度观后感,养老保险个人查询,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在哪里查询,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企业保险费,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抵税[详情]
2022/11/23
21
“三个想方设法”助力打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7月10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此次研讨会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共商推进贯彻落实良策。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应邀出席并发表题为《从税收数据看我国市场主体蓬勃活力》的主旨演讲。 税收环境
[详情]
2021/7/13
63
海外仓税收政策
海外仓税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2022年税收政策,企业税收政策[详情]
2022/12/20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