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数据赋能“精细服务” 加速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现代化税务建设提供了实践指导。上海税务部门以“建设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为总体目标,把“便民利民”放在第一位,把“以数治税”理念贯穿始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海量税收数据嵌入业务流程,在政策宣传、事项办理中实现为纳税人缴费人精准画像、主动推送、分类管理,有力推动了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为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加注了“催化剂”和“税动力”。 税收,服务[详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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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58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等10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 食品抽检,不合格[详情]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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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文件仍然有效。即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 个人所得税,所得税[详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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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文件仍然有效。即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筹划[详情]
20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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