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有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文件规定:“三、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详情]
2021/7/1
66
炎陵某物流有限公司获得房、土两税困难减免一万余元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在年度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困难减免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对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纳税
房产税减免,土地税减免
[详情]
2021/6/24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