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减费用的顺序是什么?
2021-11-29
49
来源:海南热点问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第三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转载连接:http://hainan.chinatax.gov.cn/gzcy_2_4/26137104.html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月盛科技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有侵权请联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