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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错误处罚,扣缴义务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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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某公司是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年终检查时指出该公司没有依法代扣代缴税款,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最后认定该税务机关处罚错误。税务机关错误处罚,该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
专业解答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度。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四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您所说的案子中,税务机关错误处罚该公司5000元,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该税务机关应当在具体审查后,对其错误行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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